金元浦:以内容创新满足文化消费需求

扩大文化消费,增加文化消费总量,提高文化消费水平,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,也是当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着力点。

  当下,暑期消费特别是文化消费呈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,去年以来,人均GDP达到6400美元,文化产品消费如电影、文化旅游、消夏文化娱乐、移动终端的文化娱乐消费,借助于淘宝等数字商贸流通交易和物联网的便捷,初显“爆发式”增长的迹象。仅以电影为例,自《失恋33天》3.5亿元票房到《泰囧》12亿元票房,再到今年《西游记降魔篇》等影片票房可以看出文化消费市场的逐步升温。

  但是,当消费者有了消费欲望的时候,我们文化消费市场上可供消费的产品却不足。我们必须以内容产品创新来满足大众文化消费需求。

  面向文化消费市场,首先要将消费者置于市场主体的位置,从市场的角度探讨消费者的文化需求,以文化消费的需求来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。但是,目前我国公民的文化消费的增长,还没有得到更多的满意的文化消费品。

  一是适销对路的产品不足,文化创意产业拥有一系列文化消费的新形态新目标,如新媒体依赖:博客控、手机控、微博控、电商购物狂、物联网等,形成了新的消费态度和消费习惯,这与传统的消费模式大相径庭。我们必须注意到,当下高新科技创造的新业态与新消费方式密切相关。我们必须关注当下新消费方式带来的巨大需求。

  二是有一定质量水准的产品不足,比如电影,据称今年我国电影产量将达到1000部,这1000部电影中,能达到一般消费水准的电影业只有五分之一强。我国文化产品中有品位、有质量、有深度、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很少,这与我国当下文化产业领域的急功近利、追逐商业利益和文化生态环境的恶化有关。

  三是对消费对象的分层化、多样化认识不清,没有分层次、分区域、分年代、分人群的市场化的产品意识。

  从消费群体来看,我国消费主力已发生代际转换。75后80后90后开始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将替代之前的我国老一代文化消费主体。改变我国传统的消费/储蓄习惯是十分困难的。我国公民的文化消费是通过代际转换实现的。消费的必需性、必然性、时尚性、流行性、社会性以及品位的个人性,生活质量等已经提上议事日程。

  当然,文化创意产业的消费与以往制造业产品和生活日用品消费有所不同,它还有一个涵养消费群的过程。它往往不是以销定产,而常常是以供给具有冲击力的创新产品来扩大文化消费,即以产创需、以创引需、以新导需,以产谋销。

  文化消费的新时代刚刚开始。可以预期,我国将迎来文化消费的爆发性增长。

 

 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金元浦

2019年5月12日 1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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